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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用好及时奖励“硬杠杆” 撬动履职担当“新动能”

来源:中共渭源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3-09-26 11:20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近年来,渭源县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奖励规定》《甘肃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围绕中心工作大局,找准及时奖励工作“支点”,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给予及时奖励,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务员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规范程序步骤,公开公正树导向。坚持将及时奖励作为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高水准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实施,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及时奖励。按要求制定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方案,奖励事项突出时效性和代表性,对奖励事由、奖励范围、奖励种类进行明确。按照“单位申报、组织审核、征求意见、公示、会议研究”等步骤,落实“一奖励一申报一备案”的工作要求,精准确定及时奖励对象,按程序进行备案,确保奖励工作经得起考验和监督。

突出基层一线,精准奖励提信心。注重及时奖励向承担具体业务的基层一线公务员倾斜,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全面分析研判和征求意见,增强奖励工作的针对性、公平性。重点从敢于直面困难、勇于担当作为的公务员中推选奖励对象,激励全县公务员在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实施、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中尽职尽责、担当作为。近年来,累计开展公务员及时奖励7次,奖励表现突出的公务员184人次,其中乡镇公务员132人次,占71.74%。

强化结果运用,正向激励促担当。坚持将结果运用作为调动公务员履职主动性的“助推器”,把及时奖励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与干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和评优选先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树立“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用实绩给奖惩”的鲜明导向,真正做到“奖励一人、激励一片”的效果。近年来,先后对受到及时奖励的32名公务员提拔重用,对47名公务员晋升职级,将17名乡镇公务员交流到县直重要部门工作。通过开展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全县公务员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了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