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 页时政要闻 》正文

定西市制定出台《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

来源:中共渭源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12-31 09:08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压实市直单位党组(党<工>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权责明晰的选人用人机制,定西市制定出台《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完全下放管理权限。《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今后市直单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以及退休、辞去公职、辞退等权限,全部下放至各单位党组(党<工>委),需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市直单位承担干部人事工作职能的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不含县级岗位)选拔任用前,由市委组织部加强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把关,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由党组(党<工>委)任免。

靠实各方管理责任。《办法》规定,选拔任用权限下放后,市直单位党组(党<工>委)要严格按照分析研判和动议、审核职数及编制、组织实施、归档“四项程序”,具体组织实施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联系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市委组织部加强对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务员(参管人员)的调任、转任,事业单位七、八级职员的跨单位交流任职等工作进行审批。

从严从实追责问责。为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严明选人用人纪律,《办法》规定实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单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党组(党<工>委)及其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干部考察组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限期整改。《办法》以“十不准”纪律要求,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列出了负面清单,同时对回避制度、监督检查等作出详细规定,以刚性的纪律约束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加强后续规范管理。为确保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市委组织部配套起草了《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围绕动议和分析研判、审核编制及职数、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纪实、归档等8个环节,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流程作出规范。为确保选拔任用权限下放后市直单位党组(党<工>委) 能够顺利承接,市委组织部组织召开了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座谈会和业务培训会。

 

来源:定西市委组织部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