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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园镇:“四项措施”优化村干部考评机制

来源:中共渭源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8-27 14:39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村干部干事、创业、为民的责任意识,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实绩突出,能够团结带领广大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素质村干部队伍,路园镇四项措施”考准考实干部工作实绩,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考核内容方式多元化坚持平时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重点考核执行坐班值班、请销假和会议培训考勤制度情况,重点工作考核主要聚焦村班子建设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每季度第三个月月底,对各村村干部分别进行量化打分,评定季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由镇党委、政府结合村班子考核同步组织实施,对各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既对照村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别进行考核,又对需村干部合力完成的工作实行“捆绑”考核,凡是某一项工作整体滞后、推进不力的,在考核成绩中同时扣除每名村干部相应分值。

考核等次评定标准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路园镇村村干部绩效平时考核表(3类11项指标)、重点工作考核表(2类14项指标)、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表(6项指标),科学合理设置各项评分权重,加强对干部进行验证式、剖析式考核,动态了各村干部平时表现,准确记录工作实绩。同时,深入现场一线近距离察干部,多渠道了解干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卫生整治、农村基层治理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科学精准确定考核等次评定同时,向各村下发《村干部考核结果反馈通知单》,通过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绩效报酬发放差异化。围绕“四抓两整治”措施落实,推行村干部报酬与考核结果挂钩,制定出台《路园镇村干部绩效考核及绩效报酬发放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村干部工作分工和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按照30%的比例确定绩效报酬标准,以坐班值班、请销假制度落实、会议活动出勤、日常各项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成绩,评定考核等次,根据考核等次,按照20%比例核定绩效报酬季度发放金额;10%统一用于绩效奖励再分配,根据年度考核等次,年底一次性发放,达到奖优罚劣、拉开差距、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推动村干部立足岗位、履职奉献。

考核结果刚性化。加大村干部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每季度对考核三等的村干部由镇党委书记进行提醒约谈;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三等的村干部由镇党委书记进行告诫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三个季度考核三等,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村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年底,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进行诚勉谈话、加强指导、限期改进、提升能力;对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组织调整、罢免或责令辞职。同时,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