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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严把四道关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来源:中共渭源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6-25 09:40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兰州市研究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办法(试行)》,通过规范推荐提名、考察了解、分析研判、任前征求意见、责任追究等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严把任前审核关。严格实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审核制度,制作《兰州市委组织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审核表》,每名拟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必须详细填写审核表且确认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时,才能提交会议研究。严格执行实名推荐干部制度,配套制定《兰州市市管干部人选提名推荐办法(试行)》,规定提名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干部个人向市委或市委组织部提名推荐市管干部人选时,必须详细说明被提名推荐对象遵守“六大纪律”等情况和缺点不足等内容,并于受理人当面签字确认。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制度,对于拟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必须核查个人有关事项,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审核领导小组根据核查比对结果,审定是否影响任职。

严把考察了解关。配套制定《兰州市市管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对干部考察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的职责、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进行明确。配套制定《兰州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定期考核评价、专项调研、随机考察、个别谈话、跟踪走访、联席会议等方式,准确掌握干部基本情况。根据考察对象工作履历、生活经历、家庭关系、社会背景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找知情人谈话,提高谈话质量,通过走访有关部门、家访等方式,了解干部德行表现、能力绩效、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注重综合分析研判,根据日常掌握了解的情况,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对干部的德才素质、能力水平,有无“病症”,“病症”的性质、程度、发展趋势、是否影响使用以及如何使用等作出预判预警。

严把征求意见关。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组织部门同纪检监察、法检、公安、督查、信访、审计等部门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就日常掌握的领导干部情况交流沟通、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任前意见征求,考察对象确定后,分别征求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部门的意见,明确有无可能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问题。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信访举报凡涉及市管干部选拔任用的,直接组织力量查核;反映线索内容具体的,一律进行核查,形成结论,尤其是公示期间的信访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严把责任追究关。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与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紧密结合起来,准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特别是对基本情况、工作程序、重要情况和特别情况完整纪实。严格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对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任职问题的干部暂缓进入下一环节,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倒查前面环节的相关责任。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正在接受调查尚无结论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等影响使用,组织已经掌握,但尚未核实或未认真核实清楚,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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