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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满意度

来源:中共渭源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4-17 15:51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渭源县实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由“一双眼睛”选人变成“多双眼睛”选人和“让多数人选干部、选多数人认可的干部”。

一是实行推荐提名公开化。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渭源县科级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由县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和空缺岗位,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初始提名职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名要求等情况,由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提名推荐,将推荐人选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委差额审查。

二是全面推行考察预告制。认真落实《渭源县干部考察预告办法》,做到考察对象公开、考察时间和意图公开、考察组成员的姓名和监督电话公开、反映问题的途径公开等“四个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信息监督渠道,全程受理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是完善干部任前群众知情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对拟提任的县管科级干部,在县融媒体中心任职人选的基本情况、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扩大群众参与面。对非选举产生的行政岗位科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转重要领导岗位的行政岗位科级干部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岗位上接受群众评判,试用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

四是落实信访举报制度。通过“组织部长谈话日”、开通12380干部监督电话等措施,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及时受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尤其是对干部提名推荐、组织考察、酝酿、任前公示等过程中收到的群众举报,坚持有举报必查,有问题必究,真正做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让群众参与,选拔任用结果让群众知晓,有效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