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需要时时【校正纠偏】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干部身上的具体体现,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化对政绩观偏差的总结研究、认识理解和把握规律,时常校正纠偏,确保不离经叛道、脱轨变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内集中教育的反复洗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推进,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作风状态、精神面貌都有很大改观,一些“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大大减少,但面对高质量发展任务,一些急功近利、违背规律、盲目冒进的政绩观有所抬头。比如,有的不注重做事而喜欢作秀,为了迎合上级,打造“精品路线”,堆砌“高档盆景”,过度包装美化,制造炒作噱头;有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动辄“翻烧饼”、“换赛道”,急于求成、蛮干乱干;有的作决策、办事情违背规律,不分析自身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盲目搞“大手笔”、上“大项目”,过度举债、乱铺摊子,风风光光上马、冷冷清清收场,最后成了“烂尾工程”“闹心工程”等等。
以上种种“跑偏”的行为,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折射的都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带来的后果都很严重,那就是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贻误经济社会发展,带坏了社会风气。这些问题根本上是政绩观错位引起的,必须完善政绩观纠偏校准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矢志不渝为民造福。
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有发生变化的可能,一时端正不代表永久端正,需要时常对标对表、及时纠偏校正。要加强干部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树、树什么、怎样树的问题,进一步纠偏思想观念,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的堤坝。要树正考核导向,优化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客观判断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外在条件、显性业绩与潜在业绩,确保考实考准干部政绩。要鲜明用人导向,坚持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论功过,大力选拔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的干部,真正把能人干将选出来、使用好。要持续营造积极向上的整体氛围和生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和措施办法,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以实干求业绩、以实绩赢民心,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业绩。(徐国民 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