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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及时奖励“小杠杆”撬动履职担当“大动能”

来源:中共渭源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01-07 09:52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甘肃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以来,甘肃省渭源县围绕中心工作大局,找准及时奖励工作“支点”,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给予及时奖励,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务员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聚焦大局“支撑点”,因“事”择人撬杠杆。渭源县以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为契机,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迅速制定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方案,对奖励事由、奖励范围、奖励种类进行明确。重点对承担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部门和涉及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工作单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个人进行奖励,紧盯“在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这一要素,突出时效性,做到应奖尽奖,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工作积极性。

强化研判“发力点”,“绩”定奖重实干。坚持党委(党组)把关在前,严格工作程序,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注重多层次分析研判和充分征求意见。同时将奖励对象向承担脱贫攻坚重点任务部门、乡镇,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的公务员倾斜,增强奖励工作的针对性、公平性。坚持“量体裁衣”、看“绩”定奖,对表现优秀、作用较大、突出和特殊贡献的分别予以不同类型的奖励。截至目前,渭源县累计对11个公务员集体和40名公务员给予了及时奖励嘉奖。

延长激励“动力臂”,以“奖”鼓干促担当。坚持“少而精”,突出实绩导向,让能干者、多干者受到应有的奖励和激励,树立鲜明奖励导向,真正做到奖励一个人,鼓舞“一大片”。将落实及时奖励政策与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职级晋升等工作有机结合,将及时奖励对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兑现一次性奖金,并将奖励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进一步激发营造了履职担当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