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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来源:中共渭源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9-02 09:31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公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这是公务员法的一处重要修改。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新形势下,持续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对公务员制度进行的基础性改革,体现了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与时俱进;是提高公务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要制度安排。

按照党中央部署,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2015年先行实施,一大批基层公务员晋升了职级。在此基础上,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适用于各级机关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意见,经党中央审议通过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试点意见。试点结果表明,通过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在领导职务以外建立职级序列、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拓展了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有效发挥了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干事创业的激励作用,也有效解决了实际工作中非领导职务存在的属性界定不清晰、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这充分证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完全正确,制度设计切实可行。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试点工作中期报告,充分肯定了试点成绩。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吸收试点成果,为全面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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