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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出台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强心剂

来源:中共渭源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3-04 10:00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运营的影响,近日,渭源县出台《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各大企业注入一针强心剂。 

办理减免、延期相关税费。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申报缴纳税款的,依法办理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等服务收入,落实免征增值税政策。全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供税收优惠政策,免收税(费)滞纳金。疫情响应期间,对疫情防控物流服务、生活超市、集贸市场等与抗击疫情密切相关的企业和单位不进行税务稽查。

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六大行业”和工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对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实施社保业务延期办理。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缓缴期最长1年。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当月期间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上述期间相关业务的,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相关“六大行业”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时限相应放宽,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缴费业务。

加快民营企业清欠。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依法履约,切实推动清偿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确保还款计划落实到位,避免形成新的拖欠。3月底前偿还占比55%以上,6月底前偿还占比75%以上,对欠款额度较大的拖欠主体要挂牌督办,年底前全面完成清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