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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渭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莲峰镇、新寨镇公告

来源:中共渭源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3-22 10:13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省委第三巡视组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320日至20196月10日对渭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莲峰镇及所属上街村簸箕湾村新寨镇及所属新寨村、廖家寨村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12个固定意见箱:分别设在渭源县委县政府统办楼门口、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县教育局门口和君山广场;莲峰镇政府门口、渭源县四中门口、上街和簸箕湾村委会门口;新寨镇政府门口、信用社门口、新寨和廖家寨村委会门口。

二、设专门电子邮箱dxswxc01@126.com

三、设专门值班电话:19893280140。受理时间:8:30—12:00, 14:30—18:00。

四、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限为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5月31日。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