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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共渭源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3-15 08:45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2016年8月31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把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定位,坚持干部教育培训正确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是推进思想建党的重要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重要保证。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战略部署,通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教育等,使广大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取得了重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立足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对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着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条例》贯彻了中央最新精神,是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遵循。

贯彻落实《条例》,最鲜明的指向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贯彻落实《条例》,最基本的准则是坚持服务大局、按需施教,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分类分级、全员培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依法治教、从严管理。六条准则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是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成功经验的高度总结与概括。坚持六条准则,有利于干部教育培训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是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目标任务的有力保证,必须始终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突出主责主业,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制

(一)加大牵头抓总力度。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在省委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主管,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省、市、县分级管理,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分类推进。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切实解决平时忙于具体办班等事务性工作、在管政策把方向上着力不够等“失焦”的问题。省委组织部履行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职能,按照中央、省委安排部署,对干部教育培训作出阶段性系统规划;适应形势任务发展,不断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政策、项目、资金的指挥棒作用;探索有效措施办法,实现严考核、硬约束与强激励的有机统一,推动形成横向联结、纵向贯通,反应迅速、行动有力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系。

(二)严格工作权限范围。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切实解决多头培训、重复培训、违反相关规定随意调训等“失序”的问题。省委组织部按照中央调训要求全面做好学员选派工作,负责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厅局级干部、县(市、区)委书记,以及省委组织部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县(市、区)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的教育培训,负责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轮训,开展其他干部的示范培训。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选调不属于其培训范围的干部,未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下级组织人事部门不得派员参训。

(三)保障参训权利义务。干部教育培训是组织行为,是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手段,是干部增强本领的重要途径。要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意识,切实解决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骨干调训难、多年不训,一些部门或干部参训频次高等“失衡”的问题。干部要参加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集中轮训、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的专题培训、新录用的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在职期间的岗位培训、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及其他培训。干部所在单位必须服从组织调训,积极开展自主培训,确保干部参加培训时间达到要求。

三、把握核心内容,促进培训工作更加务实管用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党性修养。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重点突出党章、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党纪党风党史、“866”重要标尺的教育培训,改进党性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知之深、信之笃、行之实,在坚持党性原则上有明确观点和立场。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培训务实管用。全面贯彻中央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项决策部署,精准聚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牢“一条红线”、贯彻“四个全面”、践行“五大理念”、抓好“五个最大”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开展脱贫攻坚“一号工程”、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经济文化生态战略平台发展后劲、服务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党的建设等,切实做到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保证学习与工作需要密切联系,培训与推动工作紧密挂钩。

(三)注重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把握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中的关键作用,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强宪法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法律的教育,帮助干部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依规管党治党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地开展党内法规制度的教育。同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汲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教育。

四、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干部教育品牌资源建设

(一)实施“名校名馆”工程。坚持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地位,充分发挥干部网络学院、高校科研院所基地、社会主义学院、现场教学基地作用,严格规范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建立社会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坚持以点带面,在各地普遍加大建设力度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通过干部教育培训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择优对市县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现场教学基地进行升级打造。坚持以强带弱,对基础薄弱、办学条件差的县级党校,采取省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对口帮扶、域内培训资源整合等办法,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实施“名师名课”工程。培训机构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要素,大胆探索以授课实效为导向的职务聘任、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等办法。坚持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由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年度计划,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授课1次。建立陇原名师库,每两年开展一次“名师名课”评选活动,调动培训机构师资和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基层干部广泛参与,形成优秀师资不断涌现、精品课程和教材推陈出新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互联互通”工程。甘肃干部网络学院是我省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的重要体现,是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解决工学矛盾、降低教育培训成本的有效举措。要坚持质量优先、便捷普惠的理念,充分发挥甘肃干部网络学院主平台作用,积极推动干部网络学习的常态化、全覆盖。要着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对干部教育培训的需求调研、计划生成、组织调训、项目执行、考核评估等流程进行整合,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的深度挖掘、精准分析和综合运用。

(四)实施“理论引领”工程。针对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较为薄弱的实际,充分发扬全省干部教育工作者敢于探索、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的优良传统,倾力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高地。要结合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重点研究课题,通过招标、委托等多种方式组织单位或个人开展专题理论研究。设立全省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题项目,对获得中央、省部级表彰,或在国际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或具有较高政策学术水平和理论应用价值的进行奖励,并形成成果汇编公开出版。

五、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

(一)着眼统筹规范,推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运行。在全省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定《甘肃省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将传统培训班次整合为项目,围绕按需立项、竞争办学、监管促学、经费导学等关键环节,改进计划生成、参与竞争、监督管理等方式。同时,依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明确项目委托方、受托方、考核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对项目确定、项目执行、项目控制和项目考核等环节进行细化和规范,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二)着眼增强活力,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制定《甘肃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办法》。按照下管一级原则,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或委托相关机构,分级分类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要充分发挥评估导向作用,主要围绕培训机构的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学风建设、基础设施、经费管理等展开,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设定具体指标和权重。要加大评估结果的运用,有力指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进工作。

(三)着眼激励约束,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有效对接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要求,制定《甘肃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办法》。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主导,进一步明确对学员的纪律要求和奖惩办法,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员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合理评价。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全面反映干部培训情况,为干部考核、任职、晋升提供重要依据。

(四)着眼依法治教,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支撑。认真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安排部署,深入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重视发现、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推进机制,按照切口小、精度高的方法论要求,坚持关键突破带全局,理清措施办法和目标任务,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总框架下,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具有甘肃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

六、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干部教育培训有力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各地各单位要采取专题培训、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等方式,使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精通《条例》和我省《实施意见》。要充分利用广电、报刊、网站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重视和支持干部教育培训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结合起来,统筹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各单位要依照《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确定不同层级干部每人每天培训经费标准。以规定的教育培训范围干部总数为基数,以每年培训县处级及以上干部110学时或18天、其他干部90学时或12天为底线测算经费总额,根据工作需要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四)开展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条例》和我省《实施意见》,把原则规定、普遍要求细化为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对全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2006年12月29日中共甘肃省委印发的《甘肃省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